阻吓贩卖人口措施关注委员会
职责及组成
监督:保安司
职能:在有关贩卖人口的社会问题上,探讨、评估及研究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情况,推动社会研究及分析,提出建议及监察各部门在打击贩卖人口方面所展开的行动,包括预防、对受害者作出保护及社会重返等工作,并跟进相关事宜。
性质:统筹机构
电话:28889911 (24小时热线)
组织法例:第266/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 (经186/2012 号行政长官批示修改)
设立阻吓贩卖人口措施关注委员会。
职责
委员会在有关贩卖人口的社会问题上,探讨、评估及研究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情况,推动社会研究及分析,提出建议及监察各部门在打击贩卖人口方面所展开的行动,包括预防、对受害者作出保护及社会重返等工作,并跟进相关事宜。为此应推动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持续检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使之与现行适用的国际法律概念接轨;
2) 预防因其他相关活动例如色情行业而导致的贩卖人口行为;
3) 当有需要时向受害者提供医疗方便及社会心理辅导,以及提供安全的庇护及收容;
4) 推动提高整个社会及其民间组织对预防及打击贩卖人口政策方面的了解和参与;
5) 制定对受害者的社会重返措施,包括将非本地居民的受害者安全妥善地送返原居地及确保其尊严;
6) 推动各有关部门之互动,以确保不同范畴工作的进行。
组成
* 阻吓贩卖人口措施关注委员会的成员由各施政领域的代表组成,成员的人数不得超过十六名。
* 委员会由一秘书处辅助,人数最多为三名。
人员名单
协调员: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 林燕生
成员:
检察院主任检察官 张国治
社会工作局局长 韩 卫
警察总局局长助理 魏瑞斌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 蔡君华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 黄超文
劳工事务局副局长 陈俊宇
司法警察局副局长 苏兆强
警察总局顾问 Sofia de Almeida Mergulhão O
法务局立法统筹及规划厅厅长 冯铭恩
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厅厅长 刘家荣
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海上监察厅代厅长 黄永明
卫生局主治医生 缪智丰
秘书处: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司长秘书 黄家媛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高级技术员 李润龙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翻译员 邓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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