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及非政府組織攜手採取措施保護及支援受害人。
社會工作局:
庇護中心:安排受害人入住庇護中心,照顧其飲食起居;
社會支援:為受害人提供適當的經濟援助以及心理輔導;
社會重返:為受害人提供培訓課程,以助日後重返社會。
衛生局:
身體檢查:向受害人提供一般或詳細的醫學檢查;
醫療服務:向受害人提供醫療護理;
住院服務:按臨床需要安排受害人住院,其確保其不受歧視和騷擾;
精神/心理治療:按臨床需要,向受害人提供在醫院內的臨床精神/心理輔助及治療。
註:以上的服務提供按法律規定獲豁免費用
治安警察局:
舉報及求助熱線 28889911:為受害人及公眾提供舉報及求助的渠道;
人身保護:當受害人人身受到威脅*時,由警方提供人身保護。
逗留許可:在支援受害人和協助刑事調查起訴期間在澳合法逗留。
對外聯繫:在受害人同意時,知會其親友及或其政府。
婦聯:
為社會工作局轄下的庇護中心提供情緒支援及物資補給。
善牧會:
援助服務:為受害人提供生活上的安排及協助
輔導服務:協助受害人重建心靈
翻譯服務:提供翻譯支援
*包括其生命、身體完整性、自由或屬相當巨額的財產受到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