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在有關販賣人口的社會問題上,探討、評估及研究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情況,推動社會研究及分析,提出建議及監察各部門在打擊販賣人口方面所展開的行動,包括預防、對受害者作出保護及社會重返等工作,並跟進相關事宜。為此,委員會必須推動下列工作:
- 持續檢視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使之與現行適用的國際法律概念接軌;
- 預防因其他相關活動例如色情行業而導致的販賣人口行為;
- 當有需要時向受害者提供醫療方便及社會心理輔導,以及提供安全的庇護及收容;
- 推動提高整個社會及其民間組織對預防及打擊性剝削及其他性質的販賣人口的政策方面的了解和參與;
- 制定對受害者的社會重返措施,包括將非本地居民的受害者安全妥善地送返原居地及確保其尊嚴;
- 推動各有關部門之互動,以確保不同範疇工作的進行。
此外,委員會更應推動國際及區際間的合作,以便各有關部門都能與其對口部門更好地協作,以達至共同阻嚇販賣人口之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