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受害人措施
由政府及非政府組織攜手採取措施保護及支援受害人。
社會工作局:
庇護中心:安排受害人入住庇護中心,照顧其飲食起居;
社會支援:為受害人提供適當的經濟援助以及心理輔導;
社會重返:為受害人提供培訓課程,以助日後重返社會。
衛生局:
身體檢查:向受害人提供一般或詳細的醫學檢查;
醫療服務:向受害人提供醫療護理;
住院服務:按臨床需要安排受害人住院,其確保其不受歧視和騷擾;
精神/心理治療:按臨床需要,向受害人提供在醫院內的臨床精神/心理輔助及治療。
注:以上的服務提供按法律規定獲豁免費用
治安警察局:
舉報熱線28889911:為受害人及公眾提供舉報的渠道;
人身保護:當受害人人身受到威脅*時,由警方提供人身保護。
逗留許可:在支援受害人和協助刑事調查起訴期間在澳合法逗留。
對外聯繫:在受害人同意時,知會其親友及或其政府。
婦聯:
求助熱線28889922:以非警方渠道,減少受害人求助的心理障礙;
善牧會:
翻譯服務: 擴闊翻譯渠道
受害人輔導: 爲受害人建立信心
*包括其生命、身體完整性、自由或屬相當巨額的財產受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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